忻城莫氏土司五百年

2021-04-24
莫荣中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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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城莫氏土司五百年


从其始祖莫保自元至正年间任庆远宜山八仙屯土千户时起,

到清光绪三十二年最后一任土司莫绳武因“纵匪殃民”罪被撤职止,

历经三个朝代,长达500多年,前后共20人,历经23代。

始于明朝宣德二年(1427),废于清光绪三十年(1904)。

历经两朝,袭官二十二代,近五百年。

在广西一百九十七家(明正德年间统计)土司中,

它是“改土归流”较晚,统治时间颇长的土司之一。

在这近五百年中,除明万历三十三年中,发生争袭夺位内讧,其统治频临崩溃,

以及清光绪年间,未遂政变,两次冲击外,它的政权基本上是稳定的。


忻城之名始于唐代。唐朝到元朝是流官(即外来的汉官)统治,

从明朝洪武、宣德至成化初年,莫氏协理约50年,是土流并治。

弘治九年降为土县,由莫氏掌印专理县事,并钦准世袭。

这是自唐宋以来,中央王朝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羁縻制度的延续和发展。

明清两代封建王朝对土官确立了承袭、等级、考核、贡赋、征调、奖惩等制度,

让土官在所辖区内享有特权,允许其设立行政机构进行管理。

土官除对中央王朝负担规定的贡赋、征调之外,域内事务自行决断。

这种“以夷治夷”、“以蛮治蛮”的土司制度,它是历史的产物,当时代不需要时则被废弃。忻城莫氏土官世袭统治到光绪三十二年(1906)被废除,历明清两朝410多年。


忻城莫氏土司承袭记录
莫氏第一世祖莫保,原为元代土官,后任八仙屯千户。
明初被罢免管兵官,旋因平“寇”有功,升为忻城县副理。
其下三代,都不是官,族谱略而不记。
《莫氏宗谱》叙及“始祖保”是“江南苏州府太仓州人”是汉族人,是符合史实的。
故从保公来粤协理忻城为始祖,至敬诚公始授世袭为二世。
懋勋公讳敬诚,始祖保之元孙也,
明正统四年(1439年)后,忻城莫敬诚始“授世袭土知县协理忻城”县事。
第三世莫凤,乃敬诚之独生子。
代父出征于天顺七年(1449年)莫凤获病于军,卒于龙城,未袭先死。
第四世土司莫鲁;
成化十年七月莫凤之子莫鲁奉旨“准袭他祖原职”。
弘治九年,忻城由正县降为土县。
第四世土司莫鲁由此独揽忻城大权,成为一方的土皇帝。
莫鲁子继清未授官先死,以子廷臣袭替。
以后依次为第七世莫应朝,第八世莫镇威执政期间。
第九世莫志明尚能继承乃父遗风,使莫氏家族保持兴旺发展趋势。
莫志明共有四子,长子恩光、次子恩辉为原配韦氏所生,
三子恩达为继室慕氏所生,四子恩耀(实为长子)。
莫志明告老退职后,由长子恩光承袭,未娶先死。
按照兄终弟及的家规,恩辉遂成为土官。
后来,恩辉与恩耀发生矛盾,暴发了夺权和反夺权的斗争。
后经莫氏亲戚、永定长官司韦世兴出面调停,争袭的斗争才有收敛。
崇祯十年,恩达病死,其子莫猛袭职。
第十世以后,由于内部争袭,莫氏开始走下坡路,袭官莫恩光无嗣,以弟恩达接替。
第十一世莫猛,于清顺治九年献图纳土,照予承袭,同年十二月为族目所杀。
顺治九年十二月,莫猛及长子宗启、次于宗昌,俱被杀死。
只有年仅三岁的三子宗诏被奶母藏于猪窝之中才免于难。
第十二世莫宗诏
第十三世莫元相,
第十四世莫振国,
第十五世莫景隆,
第十六世莫若恭,
第十七世莫世禧
因若恭子世卓早逝,以际隆之孙,若俭之子世禧入继大宗。世禧无嗣。
第十八世莫昌荣
乃以峻隆之曾孙,世禧之长于昌荣入继。
昌荣子莫秉经未袭先故,以遗腹子莫绳武于光绪初以例袭职。
到光绪十五年,绳武胞叔莫传经代理县事,传经于光绪十八年病故,
最后一任土司莫绳武,何时去职,史书说法不一。
在二十代土官中,前几任土司的妻子没有记载姓氏。
第五任廷臣妻覃氏;六任应朝妻罗氏;七任镇威妻罗氏;
八任志明妻韦氏、继室慕氏;另一个是奴婢覃氏(帮生了一个仔恩耀);
九任恩光尚未娶无嗣;十任恩辉私娶才扣民女麦氏(实为莫氏);
十一任恩达妻覃氏;十二任莫猛妻韦氏;十三任宗诏妻莫氏;十四任元相妻蓝氏;
十五任振国妻邓氏;十六任景隆妻韦氏、妾欧阳氏;十七任若恭妻黄氏;
十八任世禧妻邓氏;十九任昌荣妻王氏、继配朱氏;二十任绳武妻姓无考。



忻城莫氏土司,从其始祖莫保自元至正年间任庆远宜山八仙屯土千户时起,到清光绪三十二年最后一任土司莫绳武因“纵匪殃民”罪被撤职止,历经三个朝代,长达500多年。探讨莫氏在这一历史时期政治舞台上所扮演的角色,对研究土司制度将是一块引玉之砖。

  一丶莫氏土司祖籍及民族成份

  研究莫氏土司首先碰到的是他们的祖籍及民族成份问题,这是一个长期以来未获解决的历史悬案。

  莫氏祖籍究竟在那里?其民族成份又是怎样?据清乾隆九年编纂的《忻城莫族总谱》称:“裕定公讳保,协理忻城始祖也。原籍江南苏州太仓州人,生而奇俊,有谋略,好善乐施,每倾囊济人危急。元至正间,粤西蛮寇犯边,奉命随征,设计擒贼,着有功绩,授千户屯于庆远宜山之八仙。明洪武初,罢管兵官,籍其屯兵为民,遂偕子孙亲丁数人移居忻城界。”对于莫氏这段简历,若与续修《莫氏族谱》相对照,再以当时历史背景来考察,就会发现这种说法是靠不住的。

  首先是文字记载上的自相矛盾。重修《莫氏族谱》称:“远祖讳亮公,世居江南太仓州白米巷,迄移籍来粤,开族于忻,实自公始,惟是其详无可考,据抄本旧谱推测,大概时在元初亮公由吴来粤也。”又说:“刻谱中有云,莫获五世祖考生殁日期暨列祖妣姓氏壸范等语,是则抄谱在刻谱之后,从何得亮公以下三代列祖生卒年月,且抄谱中称敬诚为保公之子,显于明史不合,一再追思,未免怀疑,究之由来,故老相传亮公自江南来,疾卒葬于八仙岩,其子与孙皆葬木菜村附近。”这两段文字与前文所述,一个肯定,一个怀疑;一说莫保在元至正间随征来粤,一说莫保祖父早在元初已到粤西:一说莫保死后“扶榇归葬江南”,一说归葬广西宜山县木菜村;一说莫敬诚为莫保元孙,一说为莫保之子,两者的说法如此针锋相对,水火分明,其可靠程度也就可想而知了。

  其次是“随征”之说,并无真凭实据。《忻城莫族总谱》说莫保是“征蛮迁徙粤西”,文字简单含糊,真假难辨。例如“蛮寇”何人何时在粤西何处“犯边”,莫保于元至正何年何月随同何人前来征讨等等,均没有详细说明,只是一笔而过,给人以模糊和虚假的感觉。

  第三是元末之江南已为反元农民军所据,何能从此出兵来打粤西?元朝末期,朝纲混乱,贪污严重,贿赂公行,天灾不断,农民武装相挺而起。到了至正初,“仅京南一带的起义即达三百余起”,至正十一年,爆发了刘福通丶徐寿辉丶彭莹玉为领导的红巾军大起义。从至正十六年至十九年间,朱元璋以建康为根据地,不断向外扩充势力,至正廿五年,朱占领苏州丶福建丶广东等地,拥有东南半壁。元王朝在那里已无立锥之地,何能从该地指挥军马,跨过数省之遥,来到偏僻的粤西镇压壮瑶农民起义?

  第四是对莫保生平记述,一看便知。《忻城莫族总谱》是在《明史·土司传》的基础上加工丶补充而成,而其中“元以土官莫保为八仙屯千户”这句话中却略去了“土官”二字不记,抹掉了莫保是当地人这一基本历史事实,披上了江南汉族的外衣,隐瞒了事实真相。

  仅此四点,就可看出,《忻城莫族总谱》称其祖先从苏州府太仓州到粤西落户的说法是牵强附会和难以置信的。恰恰相反,我们却有较为充分的理由证实莫氏土司是地地道道的粤西壮族。

  从民族聚居地点看。岭南壮族莫姓,以广西西北部为最多。“唐至德初,首领黄乾曜丶真崇郁与陆川丶武阳丶朱兰洞蛮皆叛,推武承斐丶韦敬简为帅,”僭号中越王,廖殿为桂南王,莫淳为柘南王,相成为南越王,梁奉为镇南王,罗诚为戎成王,莫浔为南海王,合众二十万,绵地数千里。”①此七王中,莫氏就占了两人,说明了当时莫氏在广西人数之多,势力之大。他们就是粤西如今莫族祖先的观点,似乎已经不复存在什么分歧。就拿忻城县来说,现居住在该县境内以至来宾丶上林一带的莫族人,他们大体上也属于莫淳丶莫浔的子孙。这点可以从忻城县西山的摩崖《西山功德记》得到佐证:“时绍圣丙子岁,募莫诱众缘各施一缗,省命工匠于此岩镌石佛圣像一尊,……信善弟于徐多丶欧阳留丶廖诚丶吴天锡丶韦肯丶莫全整丶莫休丶徐晟丶蒙想丶蒙靖丶吴黄丶莫佛丑丶葛语丶莫拗。”②摩崖石刻向人们展示,早在宋哲宗时期的公元1096年就已有相当多的莫氏族人在忻城这块土地上生活。这不仅否定了莫氏族谱说的莫保到忻城以后才繁衍出众多的莫族子孙的说法,相反,它在无意之中证实了莫保就是这一族人的后代,并不是什么江南太仓州搬来的汉人。

从与南丹莫氏土司的关系上看。两家土司相隔甚远,但是关系紧密。据《忻城莫族总谱》记载:明万历年间,当忻城莫氏被族人莫付稳等把县治焚掠一空时,南丹莫氏土司立即派遣土兵前来剿捕,使之惧而远遁;清顺治九年,忻城土司莫猛父子三人被人谋杀后,南丹官叔莫士英亲自带领土兵600人,长驱直入,致使叛党惊溃,为首者被擒,缚送上司斩首示众;清康熙四年,莫氏族人莫恩泽杀死莫贵汉等人,威胁到土司安全时,又是南丹莫氏派兵镇压,保证了莫氏土司官位不被别人夺去。为什么南丹莫氏如此关心忻城莫氏的安危呢?结论只有一个,他们是有血缘关系的同姓远亲兄弟。南丹土司莫国麟在元至正归顺元朝,被任命为南丹庆远溪洞军民安抚使,掌握南丹丶庆远等地的军政大权。而在同一时期,忻城莫氏始祖莫保被任命为八仙屯千户,在任人唯亲的封建社会里,不能认为这是一个偶然巧合,而应当看作是南丹土着莫氏分封的必然结果。

  从对莫一大王的尊奉上看。传说古代南丹有个莫一大王的人,生有12个眼睛,能呼风唤雨,曾活捉过12个小龙王,并为当地人办了许多好事,他想在南丹做皇帝,以莲花山建立金銮殿。后来莫一大王被皇帝派人抓住,并被挖掉了12个眼睛,丢到河里去。莫一大王虽然死了,但南丹丶忻城的莫族人以及附近的壮族人民非常怀念他,各人都在自己的家里立了莫一大王的神位,供奉为神。这一壮族习惯一直延续到解放。由此推断,忻城丶南丹莫族是同一个祖先,而《宋史·蛮夷二》对南丹莫氏祖籍早己作出土着的结论,忻城莫氏的祖籍似乎也无庸怀疑了。


二丶莫氏世系及辖区范围

  莫氏土司世系,其族谱的几个版本在记法上不尽相同,其原因正如新族谱所说的“旧谱以官记世,新谱以代记世,非敢参差,盖欲翔实也。”莫氏第一世祖莫保,原为元代土官,后任八仙屯千户。明初被罢免管兵官,旋因平“寇”有功,升为忻城县副理。其下三代,都不是官,族谱略而不记。明宣德丶正统后,忻城壮族人民再次举起义旗,攻县治,烧官房,杀官吏,县官弃城而去。莫保玄孙敬诚起兵镇压,解除农民军的武装。壮老韦公泰等公推莫敬诚为土知县,进行土流合治。“由是邑有二令,权不相统,流官掌空印,僦居府城”,而其实权,全握在土官手中。“第承先人立土官例以授职者为系,故从保公来粤协理忻城为始祖,至敬诚公始授世袭为二世。”③第三世莫凤,乃敬诚之独生子。因代父从征大藤峡农民起义,在战斗中得了重病,未袭先死。成化十年七月莫凤之子莫鲁奉旨“准袭他祖原职”。到了弘治九年,“总督邓廷瓒奏革流官,土人韦保为内官,阴主之,始独任土官。”④从此,忻城由正县降为土县。第四世土司莫鲁由此独揽忻城大权,成为一方的土皇帝。鲁子继清未授官先死,以子廷臣袭替。以后依次为第七世莫应朝,第八世莫镇威执政期间,由于镇压农民军特别卖力,多次得到上峰奖赏丶提级丶增大县域等,是莫氏家庭发展史上最荣耀的历史时期。第九世莫志明尚能继承乃父遗风,使莫氏家族保持兴旺发展趋势。从第十世以后,由于内部争袭,莫氏开始走下坡路,袭官莫恩光无嗣,以弟恩达接替。第十一世莫猛,于清顺治九年献图纳土,照予承袭,同年十二月为族目所杀。第十二世因长兄宗启丶二兄宗昌被杀未袭,由三弟宗诏接任。第十三世莫元相,第十四世莫振国,第十五世莫景隆,第十六世莫若恭,第十七世盖因若恭子世卓早逝,以际隆之孙,若俭之子世禧入继大宗。世禧无嗣,第十八世乃以峻隆之曾孙,世禧之长于昌荣入继。昌荣子莫秉经未袭先故,以遗腹子莫绳武于光绪初以例袭职。到光绪十五年,绳武胞叔莫传经代理县事,传经于光绪十八年病故,最后一任土司莫绳武,何时去职,史书说法不一。《莫氏族谱》说“二十世讳绳武,号宜斋,以例袭职,在任十余年,光绪中叶因事遗职,以胞叔传经代理,未几以次子增瑞接理县事,旋因世变去职。”《庆远府志》说,莫绳武于光绪二十四年“因案去职”。《清实录》则说:光绪三十二年四月丙寅,“以纵匪殃民,世济其恶,革广西忻城土知县莫绳武职,追取原领纸号缴销。”可见,莫氏土司寿终正寝时间,尚属悬案,笔者以上述第三说为实,有待进一步考证。


综上所述,莫氏世系,世袭土知县者,始从莫敬诚开始,前后共19人,历经23代,而其族谱之所以算为20代,主要是把莫保亦当作世袭之故。

  莫氏所辖忻城土县,唐时名为芝州,领忻城丶富川等七个县。宋庆历间,芝州丶纡州和归思州并入忻城。明时降为土县。元明清三朝,除万历时扩大了同其等约100平方公里的土地,到清雍正时期又析去功德丶窑灰二里,置理苗分县外,其他各个历史时期的疆域并无多大变化。据清乾隆时的统计,全县共里堡18个,即永康丶纯孝丶归仁丶广胜丶大宁丶江信丶古尚丶定南丶龙归等九里以及思练丶思里丶同吉丶板黎丶板罗丶板黄丶三寨丶石牛丶古平等九堡。其四处所至:东至石万隘,西至罗墨渡,南至索定村,北至石叠隘,东北至思更洞,西北至古棉村,东南至坚排隘,西南至定南村。东西横140里,南北纵袤110里,共约250村。土司衙门楹联云:“守斯土,莅斯民,十六堡群黎谁非赤子;开其疆,利其赋,三百里区域尽隶王封。”说的是清同治间的数字。




忻城县土知县(14401909


莫敬诚
23

庚申

1440

莫凤

1


癸未

1463

莫鲁

28

甲申

1464

莫继清
24

壬子

1492

莫廷臣
20

丙子

1516

莫应朝
36

丙申

1536

莫镇威
38

壬申

1572

莫志明
11

庚戌

1610

莫恩光
9


辛酉

1621

莫恩辉
14

庚午

1630

莫思达
8


甲申

1644

莫猛

36

壬辰

1652

莫宋诏
12

戊辰

1688

莫元相
14

庚辰

1700

莫振国
15

甲午

1714

莫景隆
36

己酉

1729

莫若泰
32

乙酉

1765

莫世禧
27

丁巳

1797

莫昌荣
29

甲申

1824

莫纯武
53

癸丑

1853

莫传经
1


丙午

1906

莫增瑞
2


丁未

1907



三丶莫氏与农民武装起义

  明代中叶,朝政腐败,广西地区农民起义斗争风起云涌,莫氏家族能够东山再起,坐镇忻城500年,无不与镇压农民起义有着直接的关系。

  朱元璋夺取全国政权之后,莫氏家族政治地位急剧下降,由原来的“江左巨族”,一下变为“粤西细民”。在这种江河日下的历史条件下,莫保玄孙莫敬诚冷眼旁观局势,看准了“忻城瑶贼不清,劫村庄,攻县治,官廨民舍多成灰烬,县宰苏宽不事事”⑤的有利时机,带领土兵深入壮村瑶寨,大肆屠杀,扑灭农民斗争烈火,为明朝解救了一方之急,获得了地方官信任,为其请功领赏,被授予土知县职衔。从此以后,莫氏土司不断加强对土兵的训练,处处与农民军作对,充当明王朝的走卒。根据莫氏族谱记载,从明到清几百年间,莫氏参与镇压农民起义运动较为重大的就有19起之多。

  明正统年间,大藤峡农民起义军出没两广,明王朝为之胆战心惊。莫敬诚之子莫凤,奉命带兵协剿,并与南丹土官莫继祯密切配合,先后擒杀了农民军首领蓝受贰等30多人,获得了“髫年名将”的称号,于是愈死心塌地地为明王朝卖命,病重时仍坚持指挥战斗,最后死于军旅之中。

  到了万历时期,农民斗争的烈火越烧越旺,莫氏第八代土司莫镇威,继承先祖衣钵,与农民军势不两立。万历四年,广东罗旁人民武装斗争迅猛发展,莫镇威督兵上阵,追杀捕掳,擒获农民军领导人龙旺。由于“劳苦功高”,官阶由七品升到四品,还得了万历皇帝赐给的黄伞丶金帛等物。

  万历七年,与忻城土县仅一江之隔的广西八寨农民起义军,经过嘉靖一役之后,“复聚党万余人……攻城掠库”,两广总督刘尧诲,抚臣张任,总兵王尚文带领土汉兵十万人,分成四个大哨,从忻城丶夷江丶上林丶三里等地对八寨进行包围。忻城土官莫镇威带上土兵千人,从小道直扑龙哈寨,杀害了八寨首领樊公宾。这场战斗,八寨义军被杀了169百多人,莫镇威功居二等,得到了万历皇帝黄金10两的奖励。莫在其《协剿八寨记》一文中得意洋洋地说:“七年,督臣刘尧诲,抚臣张任,请调汉兵十万人征之。余亦奉檄,时正强年,敢战之气,无不踊跃先登,遂率土兵千人,分道以进,身亲援炮,一鼓而起,直入巢穴。崎岖狼径,平之以锄;茂密鸟林,攻之以火。遇坑为架,遇险悬梯,众声之憾,惊天动地,是烈风迅雷,诸蛮不及掩耳,遂破龙哈等寨,斩获樊公宾首级,将数十年虎豹窟穴扫而清之,如拂尘然,是役也。固监军者功予与亦有力焉。非以为夸功,特记之以示后来之为朝廷出力者训。”

  万历九年,马平壮族首领韦王朋等无法忍受土舍韦志隆等人的压迫剥削,被迫举行武装起义,他们斗堡兵,杀千总,“白昼行村落,如入无人之境,有司没能擒。”莫镇威带领土兵随王尚文前往镇压,杀害了农民军662人。这一役,莫镇威作战有方,“功劳”巨大,万历皇帝为了嘉其“勋绩”,命将县边界的同其丶功德丶窑灰丶凉阴约千平方公里的土地拨归忻城土县管辖,还赐给莫镇威金帛等物。

莫氏镇压农民起义,不仅明代如此,即使后来的清代也从不心慈手软。如咸丰七年九月,太平天国起义军退至忻城思练一带,莫氏土司组织土兵乡勇数百人,与迁江县地方军联合作战,先后打死太平军6百多人。广西巡抚将此事向咸丰帝奏后,得到了嘉奖,奉旨在思练建立昭忠祠,以纪念其与太平军作战死去的140多位族人。还恩准莫氏族人莫莆森以拔贡身份,入京参加会试。

  以上事实可以看出,忻城莫氏土司从一般土民一跃成为独霸一方的土官,并得到当时中央王朝的不断提拨丶奖励,无不与其不断屠杀抗明反清的农民军有关。


四丶莫氏内部争袭斗争

  莫氏土司从其鼎盛时期走向衰落,虽然和其他土司一样有其共同的历史原因,但与其家属内部的长期仇杀丶争夺世袭领地也无不是一个重要因素。

  莫氏家族的争袭残杀,是从明万历三十三年第十代土司时开始,到清康熙五十年第十五代土司时告一段落,其中动刀动枪就有15次,前后长达106年。此后清末时期,虽然也曾出现过莫国经的夺权斗争,最后失败被解送庆远府关押,在审讯中被跪火链致死,但时间短暂,对政权无多大影响,只是造成两派族人之间长期矛盾。

  第九世土司莫志明共有四子,长子恩光丶次子恩辉为原配韦氏所生,三子恩达为继室慕氏所生,四子恩耀(实为长子)。莫志明告老退职后,由长子恩光承袭,未娶先死,按照兄终弟及的家规,恩辉遂成为土官。后来,恩辉与恩耀发生矛盾,暴发了夺权和反夺权的斗争。恩耀一派的借口是,恩辉妻麦氏,出身贫贱,不是名门闺秀,其子莫昂不能定为土司接班人。恩辉派则据理力争,再三申明其接班的合法性。他们还认为恩耀是土司主要竞争对手,于是萌发了杀掉恩耀的决心。开始,恩辉用计杀了其叔父丶权官莫志仁,随后又杀死了头目杨双,最后诱杀了莫恩耀。为了报仇雪恨,恩耀子莫贵丶莫接遂联合志仁丶杨双之子等为党羽,焚掠县治。土司莫恩辉逃奔永定司,请来南丹兵解危。莫贵等恐惧远遁,由是双方仇恨日深,都想彻底根除对手而后快。万历三十三年九月二十五日,恩耀派的莫付稳等人,“复结龙门之石牛村群贼数百名来攻县治,毁城焚署,恩辉与子莫昂俱遭难而死。麦氏奔都乐村乃免,私立莫贵为官。”⑥莫志明闻变,遣目民韦承献等奔永定司同司官韦世兴报府,檄调永定司兵围剿,擒杀莫付才,以恩达为土司,内乱始平。由于仇恨不断,莫族元气大伤,威信江河日下。当时的忻城,“城署灰烬,内无听政之所,外无防御之资。”⑦不得不把县治搬到四里外的山冲村作为临时的办公地方。这一搬动,一去10年,元气始终没有恢复起来,显显赫赫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然而,事情并未从此了结,经过10年的准备和精心策划之后,恩辉派的莫付祥联合控告莫恩达为庶出,不是莫门嫡系。双方互相攻击,争论不休,达到了剑拔驽张的程度,后经莫氏亲戚丶永定长官司韦世兴出面调停,争袭的斗争才有收敛。

  崇祯十年,恩达病死,其子莫猛袭职。莫付祥前因争袭不遂,暗布人于猛左右,伺机下手。后来猛觉,为了把干戈化为玉帛,委派莫付祥为江信堡官。付祥趁机积蓄力量,后于清顺治九年十二月纠集内外堡目攻打县治,莫猛及长子宗启丶次于宗昌,俱被杀死。只有年仅三岁的三子宗诏被奶母藏于猪窝之中才免于难。在后来的10年中,一场对土司继承人莫宗诏的谋杀和反谋杀的拉锯战始终没有停息。一方除了派人守护县印外,还派专人加强对莫宗诏的保护,最后由外戚将宗诏护送到亲戚家抚养;而另一方则多次派人企图杀掉宗诏,夺取官印,以绝土司后代,从而使本派有可能提出土司接班人。后来,经过庆远府的干预,派兵千人对莫付祥等人进行剿捕,内乱始平,地方稍靖,而“县署凄凉阒无人矣”,莫氏的声威也从此一落再落,状若一个病入膏盲的人。

  莫宗诏长大成人接替土司职务之后,其族人之间的相互争斗仇杀,仍然不断发生,相互夺取彼此统辖的地盘还是屡屡出现。企图夺取土司职务的对立派,曾三次策划攻打县城,终因莫宗诏早觉,及时调友军支援,把其反叛行动扼杀在襁褓之中,才未酿成重大流血事件。到了康熙五十年,官族莫元采“不循规矩,袭官莫元相知之,随密禀上宪,檄擒解治,自此亲疏房族俱知敛迹,盖百十年间亲亲相残之风从斯息矣。”⑧然而,莫氏家庭经过百年撕杀,伤痕累累,当年雄风一扫而空,就象一位风蚀残年的老人,即将寿终正寝。


五丶莫氏与中原文化的传播

  广西古代屋宇建筑形式,主要是根据当地气候的特点进行设计和建造的。宋代周去非在《岭外代答》一书中写道:“广西诸郡,富家大室,覆之以瓦,不施栈板,唯敷瓦于椽间。仰视其瓦,徒取其不藏鼠,日光穿漏,不以为厌也。小民垒土击为墙,而架宇其上,全不施柱,或以竹仰覆为瓦,或仰织竹笆两重,任其漏滴。广中居民,四壁不加涂泥,夜间焚膏,其光四处出于外,故有一家点火十家光之讥。原其所以然,盖其地暖,利于通风,不利堙室也。”这段话概括了古代广西少数民族地区(自然也包括忻城)贫家富室住房的一般情况及其建筑形式和特点,从中可隐约看出它与古代中原汉族住房的区别。

  明万历十年,土司莫镇威耗费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在保留南方传统建筑习惯的基础上,大胆引进了中原汉族建筑的形式,在苍翠如屏的翠屏山下,兴建了至今仍然保存完好丶既是私人住宅又是土司官署的土司衙门,以后经过多年苦心经营,不断扩建,先后完成了专供莫族祭祀祖先用的土司祠堂,供土司家族生活起居的官族府第,供土司家族游乐的土司官塘,安葬土司家人的土司陵园,以及纪念神医三界公的三界庙和纪念被历代奉为“忠义”典范的关羽庙等,把中原汉族文化和科学传播到粤西的壮族山村,加速了壮汉之间的科学技术交流和民族团结。

  从建筑形式看。上述土司建筑物的建筑形式,与中原大型官第建筑一样,由纵向的院落组成“路”,再由“路”组成“群”。例如土司衙门,其向的发展顺序是照堂丶前门丶头堂丶长廊丶二堂丶三堂和后苑等,另有东西辕门丶东西花厅丶东西厢房和兵舍,监狱分布左右,各主要建筑与附属建筑之间自然形成了四个中原地区特有的四合院建筑形式。这就是上面所说的“路”。又如土司祠堂,它的纵向发展是由照壁丶大门丶祭堂和寝堂四个部分组成,中间形成三个院子,组成另一条与土司衙门相平行的“路”。此二“路”与官族府第丶三界庙和关帝庙等各自形成的“路”联在一起,就成为一片规模宏大的土司建筑群,而这个群体除了保留粤西古代建筑的风格之外,其间都渗透了中原建筑的常见形式。

  从建筑结构上看。忻城土司建筑群的主要原料为砖头和木材,其最大的特点是由柱子和梁架组合成框架结构,使用榫铆结合,使整个框架具有完好的整体性和坚硬性,房子四周围之以砖,即使全部倒塌,房子也不会倒下。这是明代汉族官式建筑的特点之一。

  从建筑规格上看。作为土官,也是朝廷任命官吏,朝中的各种规定一定要遵照执行。明王朝百官住宅规定:“六品至九品,厅堂三间,七架,饰以土黄,门一间,三架,黑门丶铁环。品官房舍,门窗丶户不得用丹漆。”至于装饰方面,“禁官廨民舍,不许雕刻古帝后丶圣贤人物及日月丶龙凤丶狻猊丶麒麟丶犀象之形。”这些象征等级的规定,在整个土司建筑中基本都得到体现。例如其所有厅堂都不超过一间三架,门不超过三间七架。在房屋的装饰上,尽管花样繁多,但却从未敢装饰古帝后丶圣贤人物及日月丶龙凤之形。不过,土官毕竟与汉官不同,由于种种原因,他在执行各种规定中,往往都要打些折扣。如梁栋着色上,均涂以朱红之色,狻猊丶麒麟丶犀象虽属禁用,但在各个柱础之上照样刻有。山高皇帝远,上峰即使见了此等违规现象也是无可奈何的。

  从建筑装饰上看。忻城土司建筑群的装饰,种类繁多,或石刻,或木雕,或泥塑,或彩画,布满了各种生动活泼的动植物形象和几何图案。而这些东西都是像征着多福多寿,高官厚禄的汉族建筑中所常见的吉祥物。如建筑物的屋脊上遍布了蝙蝠丶蝴蝶丶葫芦丶鹭鸶丶鹿子的彩画。“蝠”丶“蝴”丶“葫” 与“福”同音,表示家富人贵,儿孙满堂。“芦”丶“鹭”丶“鹿”与“禄”音近,表示高官厚禄。二者与“寿”字图案连在一起,就是福禄寿三者齐全,是举家全寿富贵之寓意。

  以上可见,莫氏土司虽然耗费了壮族人民大量人力和资财,用人民的痛苦建筑他们欢乐的天堂,但他们把中原汉族文化和科学技术传播到少数民族地区,至少也起了一些积极的作用。


六丶莫氏与忻城经济文化建设

  忻城土县是个大石山区,层峦叠蟑,土地贫瘠,农业生产十分落后。唐宋时期,仍有不少山民过着刀耕火种的生活。

  自从莫氏始任忻城土官以来,全县土地归集于一家,权力集中于一人,改变了过去由部落酋长统治的各自为政的局面。为了发展农业生产,改变忻城面貌,提高生活水平,以维持莫氏家族“本支百世”的长期统治,莫氏土司除了加紧对土民的控制丶镇压和剥削之外,采取一些较为积极的措施,推行了一些比较开明的政策,从而使忻城这个穷山僻壤保持着比较稳定和缓慢发展的势头。

  在农业方面,实行比较灵活丶开放的政策,鼓励支持土民发展私有经济,对忻城农业起到了一种稳定和推动的作用。例如,分配给土民种植的官田丶交租比例,各个时期虽然不尽相同,但一般都在50%左右这个幅度,有时灾年还适当少收。因为尚有劳动所得的一半归自己所有,温饱问题在正常年景下是可勉强解决的。又如,耕种兵田和役田的土民,前者只要完成征调任务,站岗放哨,参加军训;后者只要完成相应的劳役,自己种得的粮食除少部分交纳税赋之外,余下的全归自己所有。这就是说,只要舍得出力气,经得起劳累,没有天灾人祸发生,生活基本是可解决的。这是其一。

  其二,官田数额和地租比例控制在土民可承受限度之内。莫氏土司的官田大多分布在三寨丶思练丶北荡一带,总数多少,由于年代久远,至今已经模糊不清,只有《广西土司制度资料汇编》编者1936年的一篇调查资料可作参考,该资料说:“忻城土县的田地,大半为官田丶官族田丶土目田丶役田丶兵田。土官直接收租之田为官田。支派繁衍,逐渐分割与旁支,是为官族田。民国初年,官田尚可收租谷五万多斤”。由于“土官后裔照常收租,佃户仍照常缴纳。”可以有理由认为,土司统治时期年收租谷总数与“五万多斤”这个数相差不会太远。若以当时生产水平计算,水稻亩收平均两百斤上下,推算得出,土司官田最多也是千亩左右。另外莫氏还有“祭田大小45处,共田163丘,秧种1410斤,每年招佃耕种。”⑨据调查,土司统治时期,种一亩田共要秧本9斤左右,折合水田160亩,再加上收租的官族田丶土目田,充其量也不超过3000亩,而这个数目全县耕地的一小部分。不明实况的人可能会问,既然是全县土地都是土司所有,为何他不增加官田数量,以取得更多的田租?其实土司平时需要的东西,为耕种相对应役田的土民无偿奉献,如土司想坐轿,不用自己出钱,由种抬轿田的人来为他服务;要用棒锤自有种棒锤田的人交纳;要吃鲜果,自有种果田的人送来尝鲜。总之,土司生活所缺,皆土民源源不断送上门来,何必要那样多的官田来增加自己的负担。

  其三,采取一些实际步骤,提高土民生产的积极性。主要做法有四:一是收回分给官族的土地。莫氏土司在《分田例议》中规定:“凡为官弟,不论嫡庶均酌予田食至三世,仍将原给回归官,如此俱知亲尽之日不得长享斯业,则必勤俭余积,早自创建,以为后来子孙计。”这条规定其意义在于激励亲属自力更生,防止由于官族成员的不断增加,诱发官田数额暴增,引起土民的不满。二是加强农耕的宣传工作。据其族谱记载,莫氏土司是比较重视农耕的,早在万历年间,就在思练堡建造了官房,作“劝农停车所”之用。三是允许边界土民开荒种粮,三年之内不收租谷。四是组织土民修水利,造水车,以解决一些水稻地区的灌溉问题。

  手工业方面。莫氏土司根据本地的自然条件和群众生产技术水平,支持丶推动一些规模较大工业基地的建立和发展。根据考古得知,19888月,我们在北巷村红水河边考察了一处长约500米,宽约300米唐宋时期的古窑址群,仅在地表层就发现有碗丶罐丶盆丶碟丶窗榻 匣钵丶烛台和盘口壶等瓷器。从刻在器物上工匠姓名研究得知,这些工匠除了一部分是外地人之外,也有不少是本地人,他们从唐宋开始一直经营到明代。其烧制的器物在以后的考察中,在县内不少地方发现大量残片,这就说明当时对这种瓷器的使用已经相当普遍,从而证实了制器工业的发达。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引以为忻城壮族人民骄傲的驰名古今的壮锦生产。壮锦是布,曾以佳丽厚重而誉满中原,故周去非称赞说布“白质方纹,广幅大缕,似中都之线罗,而佳丽厚重,诚南方之上服也。”⑩到明万历间,这种布已发展成用棉纱和五色丝绒组成,色彩绚丽,图案别致,可作床毯丶被面丶背带丶头巾等的壮锦已经名闻远近,并成为贡品,“凡贵官富商,莫不争购之”。这一成绩的取得,无不与莫氏土司的推动及其家人的带头示范有着直接的关系。据《莫族总谱》记载,早在明弘治时期,莫氏第四代土司莫鲁就在其《官箴》再训中要求家人“锦可学制,琴也须弹”。到了嘉靖年间,第六代土司元配覃氏就把“纺织之劳身亲为之”(11)。到了第十三代莫猛的妻子丶十四代宗诏的妻子都带头织锦出卖,使得“一署大小侍婢终岁不费一钱”(l2)。从而大大推动了忻城壮锦的发展。到了清嘉庆间,仅县城就有织锦机130多架,织锦之声不绝于耳。举人莫欺曾有竹枝词一首说:“十月山城灯火明,家家织锦到三更,邻鸡乍唱停梭后,又听砧声杂臼声。”随着织锦人员的不断增加,壮锦质量也大大加强,常常列为同行之首。

  交通建设方面。莫氏土司在明万历时期,莫镇威就曾动用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打通了自忻城通往思练长达60多里的崎岖山道。此外,还抢修了斗二隘等隘口,降低和加宽了路面。还在西隆丶古学丶断桥丶西瓜丶三寨丶思练等处修造桥梁100多处。这些古建筑,经历了400多年的考验,有的至今仍为忻城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

  文化建设方面。莫氏土司早期,征调繁多,“鞍马无歇,皮骨仅存”,因此,精通文墨的人甚少,上行下达文字,均靠师爷代劳。到了清康熙间,清王朝开始准土司子弟和土民参加科举考试。第十二代土司莫振国,在康熙53年出面募捐,在土司衙门右侧“建立了义学三间,延名师掌教,聚官族子弟暨堡目民俊秀者肄业其中。”(13)并作教士条规十六则悬于讲堂之上以示生童。这是忻城第一所学校,它培养了不少有用的人才,例如莫欺就是其中一个。他于嘉庆乡试中了第三名举人,着有《廉书》丶《草草集》等着作,曾任镇安府教授,还执教于宜山龙江书院,成为忻城县最早的有成就的知识分于。

  总之,莫氏土官统治忻城五百年,有其残酷剥削的一面,也有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一面。至于二十代土官各人功过如河?这就需要今后继续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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